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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結婚登記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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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結婚登記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辦理結婚登記是男女成為合法夫妻最關鍵的手續,一般需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進行辦理,也就是我們說的民政局。在這個過程中會有一些注意事項需要當事人瞭解。那麼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呢?請閱讀下文進行具體瞭解。

一、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男女需要注意的地方主要就是上述四方面,其實也就是在結婚登記過程中需要當事人瞭解的地方。如果您還想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會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耐心為您解答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