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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婚姻登記流程有哪些

結婚 閱讀(4.95K)

一、雙方自願結婚

民政局婚姻登記流程有哪些

二、當事人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以身份證、戶口本為準)

三、男女雙方到各自戶籍所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均可辦理登記

四、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五、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重症精神病和先天痴呆症等)

六、雙方均無配偶(未婚或離婚或喪偶)

七、雙方必須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雙方有效戶口本原件和影印件:家庭戶要提供戶口本,如果沒有戶口本,可以憑公安機關派出所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原件。戶籍證明必須在有效期內,若超出期限外的,民政部門認定其無效,要求重新出具。如果戶籍證明只有出具證明時間而無有效期,一般不能超過3個月。集體戶口的,可以帶單位集體戶口本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本影印件(戶口必須有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面,並且頁面上要有派出所公章、戶籍承辦人私章。登出戶口和無印章戶口為無效戶口)。雙方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欄要顯示:未婚或離婚或喪偶;如果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顯示“已婚”,而當事人堅持宣告自己未婚,說是戶口本有錯誤,那麼要求當事人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更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為“未婚”,才能辦理;如果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欄顯示“已婚”,而本人宣告自己結過婚,是離婚,原則上要出具以下證件原件和影印件:

(1)離婚證

(2)法院出具的離婚民事調解書

(3)法院出具的離婚判決書

如果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欄顯示“已婚”,而本人宣告自己結過婚,但是喪偶,原則上要出具以下證件原件和影印件:

(1)到當地戶籍管理部門把“已婚”變更為“喪偶”

(2)提供當地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其原配死亡的證明

(3)法院宣告其原配死亡或失蹤的判決書

如果戶口本婚姻狀況顯示"已婚",雙方戶口在同一戶口本上,而且從戶口上可以看出雙方是夫妻關係,那麼不需要變更婚姻狀況,可以直接補辦。

戶口本影印件統一使用A4紙,戶口首頁和本人頁面分別印在紙的上、下方。如有變更內容,也必須影印(男女雙方戶口影印件各1份)

2、雙方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若臨時身份證超過有效期,視為無效。

身份證影印件統一使用A4紙,身份證正面、背面分別印在紙的上、下方(男女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

3、雙方近期兩寸半身免冠合影紅底背景彩照3張

法律上禁止登記結婚的兩種情況:

1、雙方為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2、一方或雙方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重症精神病和先天痴呆症等)

綜上所述,結婚容易但是維持婚姻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現在社會的離婚程度越來越高了,主要是很多人沒有對對方有充足的瞭解而草率結婚,婚姻不是兒戲,關係到人的一生還有孩子以後的生活,因此在結婚之前一定要做好充足的準備以及婚姻的檢查等等,不要出現草率的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