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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無效婚約有哪些情形?

家事糾紛 閱讀(1.31W)

一、法律規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規定無效婚約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而事實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我國《民法典》規定三代以內血親禁止結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結婚。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

3、不到法定婚齡。

《民法典》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未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姻關係無效。

雙方都符合了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後,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結婚登記。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誰是婚姻無效的申請人

並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無效的人都可以申請婚姻無效,根據不同的情況,法律對於申請無效的主體做了相應的規定:

1、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在全面瞭解了關於法律規定無效婚約的具體條款後,希望朋友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尋求正當的法律解決方式。婚姻法對無效婚約和合法婚約都有非常詳細的規定,更多關於什麼是正常婚約和法律無效婚約的相關法律專業知識,請您關注本站網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