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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產不需要公證的情況有哪些

家事糾紛 閱讀(1.88W)

婚前房產不需要公證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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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男女在結婚之後,往往都會將自己的婚前房產辦理一個公證,這樣日後也就會減少夫妻之間因為財產而發生糾紛的可能性了。但有些情況下其實不用進行公證的,那到底婚前房產不需要公證的情況有哪些?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婚前房產不需要公證的情況有哪些

婚前房產不需要公證的情況有哪些?以下屬於沒有必要去作婚前房產公證的情況: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

現在的民法典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準。

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的。

這種情況並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房產的歸屬。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籤的。

這種情況下,房產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後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補償的一半也僅是婚後還貸的錢,它僅限於本錢,並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婚前房產需要公證的情況

強烈建議去作婚前房產公證的情況有:

1、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發票等手續全在對方名下的。

2、婚前雙方(包括雙方家裡均有出資的情況)共同出資購房的。

3、公證為共同財產的,可以寫明各自佔有整個房產的比例,可以各佔50%,也可以根據出資比例確定。

三、婚前房產公證費用

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按照收費標準,該類民事協議公證費為400元,代書費為80元,打字影印、副本等收費另行計算。但如果一方將屬於自己的婚前個人房產贈與另一方所有,應按贈與公證收費,收費標準為贈與價值的2%。

按照《公證法》,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從上文的講解中可以瞭解到,並不是所有婚前的房產都是有需要辦理公證的,雖然房產涉及到的價值比較大,但當事人也要區分不同的情況分析處理,因為辦理房產公證也不是免費的,往往會根據房產的實際價值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公證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