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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老公出軌生子怎麼判

家事糾紛 閱讀(1.54W)

一、一般老公出軌生子怎麼判

一般老公出軌生子怎麼判

可以找證據證明對方重婚,讓他受到處罰。

對重婚應做實質意義上的理解,重婚行為有兩種,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是自己雖沒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與他人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是自己雖沒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重婚罪必須體現出“有配偶者”“登記結婚或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明知他人有配偶”。

對於重婚的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屬於自訴的案件的範圍,受害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追究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而重婚罪就屬於輕微刑事案件的範疇。對重婚罪一般採取不告不理的原則。

因婚內出軌而提起的離婚訴訟,無過錯方有權請求出軌方給予一定的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可能淨身出戶的情形

1、財產轉移

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出軌和重婚或者婚內非法同居是不同的概念,出軌是道德的缺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重婚和婚內非法同居則是犯法的行為,可以進行法律處分。所以,出軌不能要求過錯方淨身出戶,但是情節嚴重到出現重婚或有配偶者再婚期內與他人非法同居的行為,在離婚時就可以要求賠償,即過錯方少分財產,這是被法律支援的。

2、家暴、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經常性實施家庭暴力,有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而導致的離婚,在這類案件的審理中,施暴者作為明顯過錯方,長期對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員造成身體和心理的傷害,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得到該得的後續治療費、補償費以及精神損失費等各項相關合理費用,在財產分配時實現對方(過錯方)少分甚至不分的判決。

綜上所述,在婚姻生活中如果不幸發現對方出軌了一定要學會好怎麼去維護自己的利益,首先我們要學會收集相關的證據證明、並且與對方提出離婚,當然只有認定丈夫出軌的行為構成了重婚罪,才能夠運用法律手段處罰對方,不然是不能讓丈夫有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