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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沒領證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家事糾紛 閱讀(1.2W)

結婚沒領證離婚財產怎麼分?

結婚沒領證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的有關規定,男女雙方均應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如果婚姻沒有合法登記,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婚姻,其實質應當是同居關係。同居關係終止後,財產如何分割?協議處理。第二,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法院將依法進行分割。

第三,法院原則上應當平等對待雙方共同財產的積累。如果能證明有股份,就除以股份。每個財產都屬於它自己。第四,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債權債務一般被視為共同的債權債務。第五,撫養普通子女形成的債務,是由於各自撫養子女和贍養老人而形成的共同債務。第六,法庭在一方當事人的一生中患有嚴重疾病,尚未治癒的,可以決定自己享有財產的一部分,或者由另一方當事人給予適當的幫助。

同居生活前對方自願捐贈給對方的財產可以作為禮物處理;當事人要求賠償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律師事務所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見》第(18)條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發展的若干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試圖生活在一起的名義夫妻沒有婚姻登記”第十一條債務和債務形成同居期間共同生產和生活在解除非法同居關係可能基於債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