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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沒領結婚證 | 財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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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沒領結婚證,財產怎麼分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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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結婚證離婚財產怎麼分

她們之間不屬於婚姻關係,不受法律保護,不需要離婚。關於沒領結婚證離婚財產怎麼分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共同所得”,一般認為形成同居雙方共有財產的“共同所得”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雙方共同生活,這是形成共有關係的基礎;二是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這是產生共有關係的前提條件。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能構成共同所得,否則應視為個人所得。

孩子不滿2歲的一般判給女方,2歲以上按照有利孩子成長的原則判決,孩子滿十歲的要徵求孩子本人的意見。撫養費為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月穩定收入的20%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