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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系親屬都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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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直系親屬都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親屬關係可以分為直系血親關係和非直系親屬關係。有一些人可能對於非直系親屬都有哪些這個問題心中可能並不是很清楚,小編蒐集了一些有關非直系親屬和直系親屬關係的各種材料,結合婚姻法的有關規定,供大家參考。

一、非直系親屬都包括哪些

非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的親人等一切直系親屬以外的親戚。直系親屬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如父母、妻、子女。非直系親屬就是這些人除外的親屬。

二、直系親屬的具體範圍

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法律擬製而形成的社會關係。我國法律所調整的親屬關係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兒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親屬不等於家庭成員,有親屬關係的人可能分屬於多個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員並不絕對有親屬關係。

根據親屬關係發生的原因,可以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三類。血親包括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前者是指出於同一祖先具有血緣聯絡的親屬;後者是指彼此本無該種血親應當具有的血緣關係,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的條件,確認其與該種血親具有同等權利和義務的親屬,如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製血親。姻親是指除配偶外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包括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姻親之間只有在法律特別規定的情況下才具有權利義務關係。

血親還可以分為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前者是指生育自己的和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後者是指彼此間具有間接的血緣聯絡,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親屬。

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等、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等。

配偶的姐妹及其子女不屬於直系親屬,應屬於姻親。姻親是以婚姻關係為中介而產生的親屬,但不包括配偶本身。姻親可分為血親的配偶、配偶的血親和配偶的血親的配偶三種。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如兒子的妻子,兄弟的妻子。配偶的血親,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如妻子的父母、兄弟姐妹等。配偶的血親的配偶,是指自己配偶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這是一種間接的姻親關係;如妻子的兄弟的妻子。

旁系親屬: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以別於直系親屬的名稱)

家庭成員指本人的父母或撫養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長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直系親屬一般指的是一些有血緣關係的親屬,比如自己的父母親、兄弟姐妹等等,非直系親屬指的則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一些親屬,比如說自己的配偶的父母親、兄弟姐妹等等。非直系親屬都有哪些這個問題,大家如果還想了解更多的話,還可以諮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