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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暴力的取證如何進行?

家事糾紛 閱讀(1.21W)

冷暴力的取證如何進行?

說到家庭暴力更多的人認為是需要揮動拳頭的,其實這只是家庭暴力中的一種手段,而這種手段會留下明顯的傷痕,受害者很容易提取證據從而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而還有一種家庭暴力稱之為冷暴力,這種方式的暴力既不會留下明顯的證據,又能達到家庭暴力所要發揮的作用。那麼當遭遇冷暴力的時候應該如何取證呢?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冷暴力的取證如何進行。

一、如何界定家庭冷暴力?

所謂“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雙方產生矛盾時,漠不關心對方,將語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懶於做一切家務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為。家庭冷暴力實際上是一種精神虐待。因為家庭冷暴力離婚案件越來越多。

二、我國對家庭冷暴力是如何規定的?

遭遇法律空白,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陷維權尷尬局面隨著家庭暴力現在在社會上愈演愈烈,很多婦女對拳腳上的暴力有了很大的維權意識,漸漸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如果拳腳相加,使對方身上留下傷痕,弄不好就要吃官司。於是,一些人就採用另一種更“高階”的冷暴力方式。可是家庭“冷暴力”具有反覆性、隱藏性的特點,加上沒有傷痕,不見鮮血,不能作傷情鑑定,即使鬧到法庭上,法官也難以認定誰是過錯方。

目前,“冷暴力”在我國的法律界定上還存在空白,尤其是當婦女成為“冷暴力”物件時。我國現有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民法典》,要麼只有原則性規定,要麼只對以“作為”方式實施的家庭暴力予以界定,而對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的家庭暴力(即“冷暴力”)沒有明確的界定,使家庭冷暴力遭遇了法律空白,因此家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就成了一個難題。

三、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

對於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我國目前的做法是:

1、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之方法一:協議離婚(去當地民政局辦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則可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以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離婚之方法二:訴訟離婚(去法院辦理離婚)終結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離婚訴訟。這是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經常被當事人採用的救濟方式。如果男女雙方就離婚無法達成協議,則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四、遭遇冷暴力如何收集證據材料?

不同於傳統的家庭暴力取證,施虐者主要以精神虐待為主,因此家庭冷暴力行為實施的隱蔽性就給受害者取證帶來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難。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傳統暴力受害者一樣在身體上留下傷痕。同時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實施冷暴力後也很少留下物證。並且處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為了維護自己的隱私和所謂的家庭尊嚴,一般會選擇“家醜不外揚”,因此其家事外人無從得知。那麼受害者如何尋找證人證言如何證明自己所言是真實的,在法律上存在著一定的難度。致使受害者收集證據面臨著巨大挑戰,家庭冷暴力離婚遇到證據阻礙。

上文通過對冷暴力的界定、冷暴力的法律規定以及冷暴力的取證描述希望給正在遭受冷暴的朋友一點幫助。冷暴力是一種非常可怕的暴力方式,它不需要揮動拳腳,只需要冷冷的對待家庭的每一件事情便可。冷暴力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冷戰,不動手卻有比動手更大的殺傷力,如果有朋友正在遭受冷暴力對待還是希望儘快的找律師幫忙取證。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