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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強姦怎麼判

家事糾紛 閱讀(6.16K)
婚內強姦怎麼判
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與其他的強姦行為一樣會產生對女性生理和心理的傷害;夫妻的性愛是雙方表達愛慕的行為,採取暴力進行無疑會傷害夫妻關係,傷害妻子。雖然,在我國,對違背妻子意志強行發生性關係的丈夫以強姦罪定罪量刑,司法實踐中較為少見,但是,我國新《刑法》並沒有把加害人與受害人關係為夫妻的侵犯婦女性自由權利的行為排除於強奸罪之外。因此可以定義,婚內強姦是指丈夫以暴力、脅迫或其他強制手段,違背妻子的意志,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關於婚內強姦的定罪,筆者認為,婚內強姦系強姦罪的一種特殊情形。因此,婚內強姦罪的構成要件應與我國新刑法中關於強姦罪的構成要件大體相同。所不同的是,婚內強姦罪的主體是存在合法婚姻關係的丈夫一方
既然婚內強姦是強姦罪的一種特殊情形,那麼,在量刑方面,也應參照我國刑法對強姦罪量刑方面的規定。但由於婚內強姦造成的社會影響小於其他強姦罪,因此,筆者個人認為,在量刑方面,婚內強姦較之於其他強姦罪,應該從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