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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戀愛期間的轉賬證明能要錢嗎

家事糾紛 閱讀(1.03W)

有戀愛期間的轉賬證明能要錢嗎

戀愛期間的男女朋友很多時候為了表達對對方的喜歡會給他轉賬或者是買東西來向他證明自己的愛意,但是一旦關係結束在這期間如果轉賬過多那麼如何將其要回也是一件難題,要是這個時候有戀愛期間的轉賬證明怎麼辦呢?這就和小編來了解一下吧。

一、有戀愛期間的轉賬證明能要錢嗎

只要沒有借條或者合同,其他一律算經濟饋贈。換言之,要是戀愛期間的轉賬證明可以表明,此時雙方之間就該筆錢屬於借貸關係的話,那麼出借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借錢的一方歸還這筆錢。因而,可以向對方要錢。

二、沒有欠條但是有轉賬記錄是否可以作為正式的法律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證據包括: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證人證言;鑑定意見;勘驗筆錄。

近日,最高法院釋出《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進一步明確電子郵件、簡訊、微部落格、網聊記錄、轉賬記錄等電子資料形式可作為民事案件的證據。

由此可知,轉賬記錄在法律上是被承認可以作為正式的法律證據存在的。

三、沒有欠條但是有轉賬記錄能否得到法庭的採用

收集網路轉賬證據時要收集三類證據:

一是轉賬內容證據,包括轉賬對話的內容,也包括轉賬者簡單的個人資訊,當然這些資訊一般是虛假的,須藉助收集到的上網 IP地址及上網使用的網路進行佐證;

第二類是系統環境證據,即我們藉助的計算機硬體和軟體資料是否正常,用以輔助證明網路轉賬證據的可靠性;第三類是附屬資訊證據,如IP地址、所藉助的伺服器、上網賬號、資訊傳遞的路徑等,從而將轉賬者與某個特定的行為人聯絡起來。對於裝張內容,可以通過網路服務商以拷貝、列印的方式收集,在網路服務商未儲存的情況下,可以從轉賬者雙方電腦記錄中收集,並將其以拷貝或列印的方式固定下來。對於被篡改的轉賬記錄,可以聘請專門技術人員對其進行恢復,因為當前的技術足以證實每一次硬碟的擦寫記錄都可以進行恢復,計算機對檔案的修改也不是完全意義的刪除或覆蓋。

但是作為證據,必須具備“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轉賬證據一般是合法取得,與案件有一定關聯,真實性則是“硬傷”。在“真實性”認定上存在三大難題:一是主體認定難。由於不少微信並非通過手機號碼繫結,而是通過qq號碼或者其他方式登陸,且微信使用者名稱僅顯示為暱稱,並非真名,微信傳送方的主體身份無法判定,更遑論qq等聊天工具了;二是內容認定難。轉賬記錄中涉及的圖片並非原件,而是將原件通過拍攝方式形成的影印件,真實性難以判定。三是甄別手段少。部分材料即便是公證機關也無法對其真實性進行認定,即使可以操作,也面臨著較大的時間和經濟成本。

故在轉賬記錄在得到法庭的採用中存在很大的難題,我們應及時向公證處申請做公證。對於確實只能以電子資料方式呈現的證據,通過及時向公證處申請做公證等方式將之固定下來,可以增強證據的效力,有利於我們的訴訟。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時候的轉賬證明要確定是以合同或者是借條的方式存在的,如果只是普通的證明那麼只能算是經濟饋贈,所以具體的最好要了解一下有關的法律條款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