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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婚內保證書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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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婚內保證書是否有效

一、婚內保證書有效麼

1、保證書中關於該方存在過錯行為的記載,可以作為另一方主張感情破裂和對方存在過錯的直接證據,在離婚訴訟中具有重要的證明效力。如果這種過錯符合規定的“重婚”、“同居”、“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的,無過錯方還可以據此請求損害賠償。

2、保證書關於離婚時“放棄財產”的承諾,或者對將來離婚時雙方如何財產分割作出的單方保證,如果內容明確,應當視為婚內的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因此,這部分關於離婚財產處分的承諾,應當具有法律效力,在離婚訴訟中應當予以認定。

3、保證書關於離婚時“自願放棄孩子撫養權”的內容,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問題。但未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在離婚訴訟中該協議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樣。但是,該保證書關於過錯方所犯過錯的記載,和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承諾,可以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的重要參考因素。

根據上述分析,律師建議:無過錯方在要求對方書寫此類“保證書”時,應當要求對方首先對所犯過錯的具體情況作出適當的書面承認,特別是那些依法不適合撫養孩子的過錯,更要表述清楚,絕不能一帶而過。同時,對於“放棄財產”之類的承諾,要明確具體,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議和分歧。條件許可時,也可以採用“財產約定書”的形式,將共同財產直接轉化為個人財產,並辦理財產過戶、更名等相關法律手續。

二、什麼是婚內保證書

婚內保證書是夫妻二人在結婚後為承諾某種事項而訂立的保證書。這類保證書通常出現在一方有婚外情、賭博、吸毒、家庭暴力等行為的情況下,為了挽回婚姻,被迫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認錯,並約定今後如再出現類似問題從而導致離婚的,“財產都歸對方所有”、“自願放棄孩子撫養權”等等。

經過上文的分析解答,就夫妻婚內保證書來講,需要注意其中的內容,若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那麼該內容就是無效的,但此時可以認定為部分無效。因此,夫妻在婚內簽訂保證書的,一定要注意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操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