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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5天有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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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拘留5天有什麼影響?

刑事拘留5天有什麼影響?

刑事拘留只是暫時的一種強制性的措施,它並不意味著刑事案件已經作出了定性。在沒有法院審判之前,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對我國公民進行定罪的。所以說如果只是被刑事拘留,但是情節又比較輕微,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話,那麼對自己和子女就沒有多大的影響。如經過拘留後認定犯罪屬實,檢察院會起訴,被法院判刑後,罪犯將被關押,併產生犯罪記錄。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二、刑事拘留的程式是怎樣的?

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然後由提請批准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案件,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稽核,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拘留決定書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人民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綜上所述,刑事拘留只是強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在法院未判刑之前,當事人只有犯罪嫌疑,如刑事拘留5日後釋放,對個人沒影響,說明其犯罪事實不清。而被刑拘後檢察院對當事人批捕,並最終法院審理後判刑,則留下案底,對個人會有一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