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法規>

婚姻法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1.05W)
婚姻法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婚姻不僅是兩個人的婚姻,家庭也不是單獨的家庭,所以婚姻不僅需要婚姻家庭裡的每一個人去用心經營,也需要婚姻家庭法規中的條款去保障婚姻家庭不受到侵害。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婚姻法一方死亡財產怎麼分配

婚姻法一方去世後夫妻共同財產應有一半歸另一方所有,若有遺囑應該按照遺囑進行另一半財產的分配,若無遺囑應該按照繼承法由第一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進行分配所有,不僅僅是死亡一方的財產還包括債務,應由其財產繼承人承擔,如有未成年子女還應承擔起子女的監護責任。

(1)夫妻共同財產分配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2)夫妻死亡一方遺產分配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