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家庭暴力>

2021年打老婆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家庭暴力 閱讀(3.3W)

一、打老婆的法律後果

2021年打老婆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毆打、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被家暴之後該向誰求助

關於遇到家庭暴力該向誰求助的,根據我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有以下幾種辦法:

(一)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二)遇到家庭暴力可以馬上報警,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在事實調查清楚、證據收集充分的情況下,會建立涉嫌家庭暴力人員管理檔案。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下列家庭暴力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會作出告誡:

1、情節特別輕微,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2、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後果,並取得受害人諒解,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3、情節較輕,經公安機關調解處理,當事人達成協議,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

4、其他不宜作出行政處罰的家庭暴力行為。

(三)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鑑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綜上所述,老公打老婆的法律後果包括可能承擔民事責任,這也是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責任。其次就是行政法律責任,也就是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處以相應處罰。最嚴重的就是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