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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對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家庭暴力 閱讀(1.36W)

我國的法律對於弱勢群體的保護體現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各種婦女權益 保護法等法律上。對於家庭暴力,法律在不斷完善,不過現實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行為仍然廣泛存在,它給社會以及施暴者的家人都帶來了很嚴重的後果 ,具有極大的危害性。那家庭暴力對家人的危害有哪些?一起通過下文了解一下吧。

家庭暴力對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一、家庭暴力對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1、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嚴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脅生命。在我們調查中,多數受害者都是在被施暴時慘遭殘害。暴力行為嚴重地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權利。

2、家庭暴力給社會帶來了不穩定因素。不及時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受害者本人又不知用法律保護自己,在忍氣吞聲、長期遭受暴力的扭曲心態下,採取了法律禁止的手段——,釀成惡性事件。給社會帶來惡劣的後果,極大的危害了社會安定的局面。

3、嚴重影響、破壞了社會組成細胞——家庭。

在一個家庭中,經常發生家庭暴力的,必然影響夫妻感情。當妻子無法受其丈夫的暴力時,以選擇離婚、離家出走、甚至以暴抗暴等途徑擺脫遭受的暴力,致使家庭破裂、毀滅。

4、影響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長。

經常發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有著嚴重的影響。特別是直接對孩子施暴時,更容易使孩子的情緒產生恐懼、焦慮、厭世的心理,輕者影響孩子的情緒,他們自卑、孤獨,影響學習和生活;嚴重者時,孩子們會離家出走、荒廢學業,甚至還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家庭暴力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以規定的罪名為基礎,以行為種類來分,犯罪主要有以下幾種:罪、虐待罪、遺棄罪和。

罪是指必須給被害人造成達到法定傷害標準的傷害,包括輕傷、重傷。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凍餓、禁閉、強迫過度勞動、有病不給治療、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行為。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為。

相關規定:

第二百三十三條【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五十六條【】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二百五十九條【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先,如果家庭中夫妻一方有暴力行為,受害的一方會長期生活在暴力陰影之下,家庭必然不會幸福,而如果家庭中有孩子的,孩子長期在家庭暴力的環境下成長,對孩子的健康成長也有很大的不利。家庭暴力如果情節嚴重,是會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