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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遭受家庭暴力後要如何才能離

家庭暴力 閱讀(1.18W)

夫妻一方對另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會嚴重傷害夫妻間的感情。如果受到暴力對待的當事人有比較強的維權意識,甚至有可能將自己的配偶送進監獄。不過生活中,很多人都下不了這份狠心,大多數人都選擇離婚來脫離苦海。那麼,婚姻關係中一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後要如何才能離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你解答疑惑。

在遭受家庭暴力後要如何才能離

一、在遭受家庭暴力後要如何才能離

實踐中,家庭暴力離婚案件多采用訴訟離婚的方式,這是家庭暴力的特殊性所決定的。而且民法典也規定,家庭暴力是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之一。

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程式為: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這裡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影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影印件。

第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二、受到家庭暴力如何離婚

遭受家暴起訴離婚要向法庭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家暴的事實: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如果有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儘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2)在家庭暴力發生後,若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3)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如果受害人受傷嚴重,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歷。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儲存。

(4)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並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麼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5)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麼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並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6)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後,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後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證據。

(7)被對方毆打後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訊錄影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此時雖然離婚不是必然的,但也要清楚之後自己該怎麼做,才能改變現狀。如果情況不樂觀的話,建議還是儘快向法院申請離婚吧。而實踐中,因家庭暴力提起訴訟的,當事人不僅可以要求離婚,還可以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但是這些要求,都需要有證據來支援。在證據收集方面如果有什麼疑問,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