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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經常家暴要怎麼處理?

家庭暴力 閱讀(7.25K)

一、家裡經常家暴要怎麼處理?

家裡經常家暴要怎麼處理?

(一)通過法律保護自己

在緊急情況下,遭遇家庭暴力,要報警。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1、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予以行政處罰。”從以上法條可以看出,如果一旦報警,公安機關必須出警,並且必須予以制止,如果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處罰。

3、如果身體受到傷害,要在第一時間去醫院,並保留下驗傷報告、醫生診斷證明等,這些以後都可以作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證據。

4、手機拍照;如果在遭遇家庭暴力時,你能用手機將過程拍下來,也是一種證據來源。

5、家裡人也可以作證(例如老人或者孩子)。

6、經過努力,對方仍不改暴力惡習,離婚不失為一種理智的選擇,這也是擺脫家庭暴力的一種方法。

(二)自立自愛和自強

這永遠是女人應對家庭暴力的最大法寶。遭受家庭暴力的女人很多都是不能自立自愛和自強的女人,她們在性格上存在著軟弱,在行動上缺乏魄力,在精神上缺少自立。從而使得自己長期處於婚姻的弱勢之中,男人一眼就把她看穿了,心裡吃了定心丸,知道無論怎麼樣她都離不開自己,大男人主義思想變得膨脹和病態。

(三)具備一定的識別“氣象雲圖”能力

家庭暴力的產生,除了有一部分原因是由於雙方的性格不和或者是某方暴戾,其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雙方產生了矛盾之後,一方或雙方都沒能及時發現或加以化解。即,他們並沒有具備一定的識別“氣象雲圖”的能力。作為一對夫妻,一方應該明白另一方的最起碼嗜好,情緒發展規律,知道他什麼情況下可能會發脾氣。只有具備了這個能力,女人才能馭夫。至少可以從某種程度上有效預防家庭暴力的發生。

二、可以作為家暴證據的有哪些?

(一)證人證言。

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儘可能早的和證人做一些溝通工作,或者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二)報警記錄。

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後,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那裡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三)驗傷報告。

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儲存。

如果遭遇了家暴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可以向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當地的居民委員會求助。同時一定要儲存好報警記錄和驗傷報告等,這些都是家暴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