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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婚姻離婚律師費用由誰來承擔?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74W)
鄭州婚姻離婚律師費用由誰來承擔?

一、鄭州婚姻離婚律師費用由誰來承擔

離婚律師費用一般由聘請律師的一方支付。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一般離婚案件的律師費用由聘請律師的一方自行進行承擔,即採取誰聘請誰負擔的基本原則。

涉及到請律師的問題有:

(一)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不同的服務方式,單獨或綜合採取固定收費、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風險代理等方式。

(二)採取固定收費方式收取法律服務費的,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根據業務的性質、標的金額、重大疑難程度及執業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數額並在委託合同中確定。

(三)採取計件收費方式收取法律服務費的,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根據案件標的額的大小,按照一定費率,確定收費金額。可適用於業務簡單、標的額較小的律師業務。

(四)採取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收取法律服務費的,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根據案件標的額大小,按約定的比例分段累計計演算法律服務費用。

(五)採取計時方式收取法律服務費的,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根據業務的性質、標的金額、重大疑難程度、執業風險、律師事務所成本、律師法律服務水平等因素協商小時費率。

(六)採取風險代理方式收取法律服務費的,委託人與律師事務所根據爭議標的金額大小、實現代理目標的難易、代理工作覆蓋的訴訟階段多少等情況協商確定。

二、哪些情形法院可以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離婚律師是由案件的當事人來進行聘請,一般誰委託誰就來支付這筆費用,但對於訴訟費是可以要求敗訴方來進行支付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也需要協商好,只有律師接受了當事人的委託,才能更好的為當事人辯護,如果當事人確實有困難的,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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