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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破產財產分配方法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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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破產財產分配方法有什麼?

一、離婚後破產財產分配方法有什麼?

夫妻雙方離婚時破產財產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雙方應當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若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分割財產的訴訟。

3、法院應當按照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的利益的原則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財產的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實施家庭暴力的;

(2)重婚的;

(3)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跟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離婚債權如何分割?

(一)對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若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應當由一方個人財產清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辦理離婚手續分割破產財產時,需要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則,對於婚內的共同財產,應當均等分割;需要遵循照顧無過錯方原則,對於過錯方來說,可以不分或少分財產;需要遵守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