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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未成年判幾年?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7W)
故意傷害未成年判幾年?

一、故意傷害未成年判幾年?

1、故意傷害未成年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法院判決之前不可以知道故意傷人如何被判刑。

只有法院可以判刑,在法院未作出判決之前,無法確定特定的公民是否會被判刑、會被判處怎樣的刑事處罰。

3、故意傷害與故意殺人罪的區別

(1)如果行為人無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傷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觀上行為導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傷害罪致死認定;

(2)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二、故意傷害案件受害者接受賠償後侵權者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嗎?

1、故意傷害案件受害者接受賠償後侵權者不一定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是由於故意傷害案件可能屬於公訴刑事案件,而公訴的刑事案件是由檢察院代表國家就被告人的可能構成犯罪的行為提起公訴,由法院依法判決。在公訴案件的訴訟過程中,是否追究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並非由被害人決定的,而是由司法機關決定的。

2、故意傷害案件可以和解。

(1)因民間糾紛所引發的故意傷害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2)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檢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三、如何正確把握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罪的界限?

1、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罪主要區別在於是否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故意。

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殺人罪(未遂)。

2、分清故意傷害罪與過失致人重傷罪的界限。

過失重傷罪在主觀上是過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須造成他人重傷的結果才能構成犯罪,而故意傷害罪在主觀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輕傷,也構成故意傷害罪。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不一定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情況,如《刑法》關於強姦婦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規定和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規定等,這些都屬於《刑法》的特殊規定。根據特別規定優於一般規定的原則,《刑法》有特別規定的,一律適用特別規定。

不敢傷害的是未成年,還是成年人,只要被傷害的一方傷情為輕傷以上,且可以拿出是故意侵權的證據,那麼侵權的一方就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犯了故意傷害罪。如果對故意傷害未成年判幾年還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通過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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