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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過戶時對方不配合怎麼辦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5.77K)
離婚後房產過戶時對方不配合怎麼辦

現在離婚案例數不勝數,在很多案例中離婚後房子是需要給另外一方的,但是很多離婚後不配合過戶,那離婚後不配合過戶怎麼辦呢?可以通過一下途徑解決!

1.離婚訴訟,但一方不配合:

就離婚訴訟而言,只要法院判決或調解書受理,無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都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

2.協議離婚,一方不合作轉讓:

夫妻雙方同意離婚,離婚協議中房子歸一方,但簽署離婚協議書後,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

對協議離婚而言,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會很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還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可採取下列措施:

1.因未能履行離婚協議而訴諸法庭。

若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將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房屋管理部門,以便辦理過戶手續。

2.離婚時,到公證機構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

為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合作的情況出現,可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書,證明協議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進行認可,並進行房屋過戶。

3.如當事人認為雙方協議離婚不夠保險,可直接通過公證協議離婚,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調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拿到法院調解書和處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