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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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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是什麼意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是什麼意思?

所謂自願離婚,主要是指男女雙方根據雙方的意願來提出離婚申請。雙方自願離婚的需要男女雙方持有效身份證、戶口薄、離婚協議、2寸近期免冠單人照和結婚證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工作人員會根據資料辦理離婚證。從取得離婚證起,雙方就解除夫妻關係。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持相關資料證件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1)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時,應當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有:

a.戶口簿(常住戶口簿)。

b.居民身份證。

c.《結婚證》(應為中國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所頒發)。

d.自願離婚協議書。

e.雙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各兩張。

(2)香港、澳門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時,應提交的證件和材料有:

a.香港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身份證。

b.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c.本人的《結婚證》(應為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所頒發)。

d.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e.雙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各兩張。

(3)華僑、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有:

a.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b.本人的《結婚證》(應為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所頒發)。

c.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d.雙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各兩張。

二、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1)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共同財產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

(4)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為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自願離婚即協議離婚方式,採取此種方式,必備要件是離婚協議書,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自願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歸屬等問題達成具體協議,否則不會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批准。

我國的法定的離婚方式是包括協商離婚以及訴訟離婚兩種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離婚的,此時也是需要雙方提供相關的資料去辦理離婚手續的,登記之後才算解除婚姻關係,此時才能在法律上算是已經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