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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什麼叫有事實婚姻?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3.03W)

一、法律規定什麼叫有事實婚姻?

法律規定什麼叫有事實婚姻?

法律規定有事實婚姻主要指的就是男女雙方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行為方面沒有登記結婚,但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這並不代表法律將徹底不承認事實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形成事實婚姻,即使沒有到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仍然可以認定是重婚。

二、事實婚姻如何處理、怎麼辦

(一)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婚姻的效力

凡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的,實際是確認其婚姻關係有效。即事實婚姻關係雙方當事人具有夫妻身份,彼此間的關係適用婚姻法關於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如互負撫養義務;雙方所生的子女為婚生子女;互有配偶繼承權等。

(二)雙方未補辦結婚登記,在處理上應與合法婚姻有所區別

首先進行調解,調解和好或撤訴的,確認婚姻關係有效.發給調解書或裁定書;經調解不能和好的,只能判決予以離婚,而不能像合法婚姻。

那樣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標準,還可以判決不準離婚。這種區別劃清了合法和違法界限。

(三)事實婚姻關係離婚時的處理

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及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等問題,適用的有關規定。同時,注意照顧婦女和兒童的權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婚姻要想發生法律效力的話,必然是需要通過向民政部門辦理登記結婚的手續,否則的話就是屬於我們國家不承認的婚姻關係,當然了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可能在之前存在著事實婚姻,所以是需要根據事實婚姻存在的時間來進行判斷是否認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