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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農村夫妻一起造的房子是共同財產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8.26K)
婚後農村夫妻一起造的房子是共同財產嗎?

1、不一定,如果是父母、小夫妻共同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父母、夫妻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所有。

2、 如果是父母單獨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父母,離婚時不能分割財產;

3、 如果是夫妻單獨出資的自建房,房產屬夫妻,離婚時一人一半;

4、 得到房子的一方給付對方應分得房產的折價款。

如果說夫妻雙方在婚後建房後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因為在民法典中也是規定了在雙方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後,雙方的收入和其他收益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說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當一方有故意隱瞞或者是轉移財產的情況是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的。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農村村民結婚後,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只有戶口遷移到配偶所在的村後,另一方才能成為該村的村民,也才能成為核定住宅宅基地的使用面積時的家庭人口之一。另外由於家庭成員共同建房時以戶為單位進行申請,在家庭共同建房時應就家庭房產的分配及時做出書面約定。

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比較簡單的操作方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再使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應的貨幣補償

在我國的夫妻財產的分配的規定中,如果是夫妻之間想要解除婚姻關係的,此時對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都是可以由夫妻雙方平均分割的,但是此時也是不排除夫妻之間約定夫妻財產製的適用的,在必要的時候,是可以通過書面的形式來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