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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相鄰權法律後果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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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相鄰權法律後果有什麼?

一、侵犯相鄰權法律後果有什麼?

侵犯相鄰權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所謂相鄰關係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鄰的不動產所有人或佔有人、使用人因對各自所有的或佔有的不動產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時,互相間所形成的一種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係。

傳統的法學理論一般認為所有權是一種絕對的、排他的權利,但這並不是說所有權的行使因此就可以不受限制。依照法律規定,所有權人儘管對不動產享有所有權,但他對其不動產的佔有、使用、處分必須以不影響他人權利或祔公共利益為前提。相鄰權是基於相鄰關係而產生的一種權利。

侵犯相鄰權,有下列後果:

1、當侵犯的是通行相鄰關係,那應該排除障礙,提供通行方便;

2、當侵犯的是相鄰通風、採光和日照和用水方面的,造成損失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二、侵犯相鄰權責任的承擔主體有哪些?

主要按照侵權人的行為能力區分侵權責任承擔主體,主要包括: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2、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行為人的經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酒、濫用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存在侵權行為,侵權責任應當由其監護人承擔;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侵權行為,由其自己承擔侵權責任;由於第三方過錯導致的侵權行為,應當由第三方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