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後關於無證房產的登記如果過戶?
無證房產是不能過戶的。因為過戶需要帶上房產證、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檔案,所以,沒有房產證自然也就談不上過戶。而且根據法律規定,未依法取得房產證的房子是不能轉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包括哪些?
1、協商處理原則。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原則。
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
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原則。
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無證房產不管是離婚前還是離婚之後都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一般在處理時就需要雙方協商好,在確定清楚雙方的使用權時就可以在離婚協議中註明清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