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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婚後立了遺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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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婚後立遺囑的行為一般是有效的,婚前取得的財產是屬於個人財產,被繼承人是可以通過訂立遺囑的方式處置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婚後立了遺囑怎麼辦?

婚前房產婚後立遺囑需要說明一下是屬於個人的婚前財產,婚前房產立遺囑時不是必須要尊重配偶的意見。婚前房產是個人財產,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立遺囑。遺囑只有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和條件設立,才能保證遺囑的有效性。有效遺囑必須具備以下實質要件: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2、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其他財產無效。

4、遺囑中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5、遺囑中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因此,只有遺囑人才有權將遺囑予以廢除或取消遺囑的內容,作為繼承人無權撤銷遺囑。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婚前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財產。夫妻的婚前財產,無論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有形還是無形,只要是合法取得的,都受法律保護。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夫妻關係的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不等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賦予了我國的公民自由的訂立遺囑的權利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在訂立遺囑對自己的財產予以處分的時候,是必須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條件、程式的,如果是不合法的,此時即使是真實的意思表示,也是不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