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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用婚前財產買房離婚怎麼辦?

財產分割 閱讀(1.86W)

婚後用婚前財產買房離婚怎麼辦?

一、婚後用婚前財產買房離婚怎麼辦?

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情形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於購房者一方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認定以個人財產買房,需要證據的支撐。以一方個人財產購房的,需要證明購房款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特別需要保留認定財產屬於個人財產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用婚前的個人存款買房,登記為夫妻兩個人的名字,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性很大。

二、離婚時房產的分割是怎麼樣的?

1、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zhi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2、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於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3、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

三、屬於共同財產的有哪些?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時對於財產的分割,就要先認定哪些是屬於個人,還有哪些是屬於共同的,特別是對於房產的分割,如果是使用婚前的財產進行購買,那麼想要認定為是個人的財產就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不然自己的權益就會很難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