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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有一方不同意離婚能離了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05W)
夫妻之間有一方不同意離婚能離了嗎

一、夫妻之間有一方不同意離婚能離了嗎

現在離婚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離婚。我國規定了公民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只要夫妻一方認為自己和配偶感情已經破裂,無法繼續生活,即使對方不同意離婚,當事人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與配偶解除婚姻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離婚可以起訴撫養費嗎

離婚不給撫養費,協商索要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夫妻是協議離婚,應該按照雙方自願達成的《離婚協議》來讓另一方履行其義務,也可以據此協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支付孩子撫養費;

如果是法院調解離婚,除了《離婚調解書》外,也應該有一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裡面應該有子女撫養條款,如果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拒絕執行,可重新起訴到法院,讓法院重新裁定,強制執行執行;

如果是判決離婚,可根據離婚判決書裡面的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條款,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三、起訴離婚的主要程式有哪些

1、寫民事起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請求離婚;小孩的撫養問題;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法院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注意立案的時候應該遞交的材料。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進行繳費。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遞交有關材料後,等通知。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排期。法院給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開庭時間,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法院調解。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式,開庭前不組織調解,開庭時也會問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離婚,結案。

8、法院開庭。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法院判決。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但是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一方不同意離婚還可以通過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以上就是關於夫妻之間有一方不同意離婚能離了嗎的相關介紹。閱讀完上文內容如果還沒有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選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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