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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陪嫁的車離婚後是誰的?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53W)
女方陪嫁的車離婚後是誰的?

一、女方陪嫁的車離婚後是誰的?

婚前財產陪嫁的財產屬於女方個人所有,原則上來說,陪嫁的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但若夫妻在婚後將女方的陪嫁財產約定為共同財產,則按照共同財產的分割規則對該車輛進行分割:女方的陪嫁財產的歸屬可以由男女雙方協商約定,陪嫁財產可以分配給女方,也可以分配給男方;如果是訴訟離婚,一般來說是平均分割,一方選擇車輛,那麼就給另一方補償相應的價值即可。

二、夫妻共有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依《民法典》第1087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依《民法典》第1041條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依《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非常重要的事項,雙方當事人無法通過協商方式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夠通過人民法院判決來處理,陪嫁的車子一般都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是不能夠歸入夫妻共同財產一併處理的。當然婚後所購買的財產,大多情況之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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