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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財產補償能分期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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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財產補償能分期付嗎

一、協議離婚財產補償能分期付嗎?

雙方協商一致的,離婚財產補償能分期付。協議離婚的,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都由雙方自行協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三、離婚補償爭議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法律並沒有規定過,離婚時的財產補償必須得一次性支付,雙方協商分期給付沒有任何問題,不過我國關於協議離婚有最新的法律規定,在遞交了相關材料以後,雙方還要等30天的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內都沒有撤銷離婚申請的,到期後還要親自到婚姻登記機構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