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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協議能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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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財產協議能反悔嗎?

離婚財產協議能反悔嗎?

1、夫妻離婚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書後,如果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的,離婚協議書生效,一般不能反悔。

2、但離婚後發現一方有轉移、隱藏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1、首先,必須是夫妻雙方自願簽署,存在欺詐、脅迫情況的,協議無效。

2、必須夫妻雙方親自簽署,不是夫妻雙方親自簽訂的,也屬於無效協議。

3、重要的就是關於財產分割內容的寫法了。切忌圖省事出現,如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財產分割、各自名下財產各自、夫妻雙方已自行分割完畢;等籠統說法。

4、在沒有調查清楚夫妻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時,請不要心急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朋友為了儘快解決離婚遇到的麻煩,往往沒有弄清楚夫妻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就簽訂協議,這是很危險的。

5、很多人會忘記夫妻雙方貸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權等其他財產計算在內就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其中還要特意強調各自名下財產各自。

三、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1、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則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為原則進行判決。

2、夫妻書面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較多的,離婚時有權要求另一方進行適當的補償

3、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4、離婚時,如果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則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5、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

6、對於共同債務,在離婚時,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財產協議是需要雙方在協商好之後才能進行簽訂,但對於簽訂之後的協議是不能隨便的反悔,如果遇到對方存在過錯方,對財產有轉移的情形存在,那麼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雙方的財產,這都是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