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

哪些情況索要離婚損害賠償費?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01W)

現在離婚是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但是很多人在離婚的時候不知道其中有離婚損害賠償,所以大家那哪些情況索要離婚損害賠償費?下面小編來給介紹一下吧!

哪些情況索要離婚損害賠償費?

1、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因侵權而破裂夫妻關係,即夫妻一方: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拋棄家庭成員;

(5)如果夫妻因其他重大過錯離婚,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制度。

其中,其他重大過錯是指一方妨礙婚姻家庭關係的過錯行為,如吸毒、嫖娼、與他人生育等。然後,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重大過錯充分保護無過錯方根據婚姻家庭關係衍生的合法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權手段。場合、行為等侵權情節;

(3)侵權造成的後果;

(4)侵權人的利潤;

(5)侵權人的經濟能力;

(6)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2.法院會支援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嗎?

(1)人民法院判決不離婚的,不支援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2)在夫妻關係存在期間,人民法院不接受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是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3)無過錯方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當在離婚訴訟中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單獨提起訴訟。

(5)夫妻雙方同意離婚的,無過錯方向法院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法院受理;但無過錯方明確放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6)當夫妻雙方都有上述五種過錯時,夫妻一方或雙方向法院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時,人民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