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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婚前財產繼承

婚前調查 閱讀(8.32K)
丈夫去世婚前財產繼承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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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朋友問下丈夫去世婚前財產繼承可以由妻子繼承嗎

你好,按照《繼承法》第三條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因此,丈夫去世婚前財產繼承,妻子當然具有繼承權。
【案例】
【案情介紹】
再婚的奚女士,在丈夫去世後與三個繼子女為丈夫和丈夫前妻留下坐落於上海市天目路上的一間二層樓房的繼承產權份額發生爭議,並告上法院。奚女士訴稱,2003年6月其與再婚丈夫胡天賜相識戀愛並共同生活,同年9月30日登記結婚。婚後,丈夫胡天賜身患多種疾病,對其照顧護理直至去世,盡到了做妻子的義務,現要求繼承丈夫和丈夫前妻的房屋產權份額。三繼子女共同辯稱,此房屋是其生父胡天賜與生母張蘭花共同財產,屬生父與繼母的結婚前的財產,因此繼母無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