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彩禮>

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回彩禮嗎?

彩禮 閱讀(2.45W)

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回彩禮嗎?

一、女方提出離婚需要退回彩禮嗎?

符合以下情況的,可以退回彩禮:

(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彩禮能要回來;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三)因一方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對方應當返還,生活困難必須達到無法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離婚彩禮也有不能要回來的情況,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況:

(一)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

(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後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二、結婚沒領證,彩禮能退嗎?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領取結婚證的,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沒領取結婚證,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法律依據是需要返還彩禮的。這種情況是指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但是,在大部分地區,未婚同居有可能構成事實婚姻或者長時間的同居,此時如果再要求返還彩禮就有點不現實。

因此,在這種同居時間較長或者形成事實婚姻的,彩禮可以不予返還。以上是在實際的操作中,法官對彩禮的可能性判決。其實,解決此事最好的辦法還是補辦結婚證,有了結婚證,彩禮什麼的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就不會遭遇返還彩禮的難題了。如果,沒有補辦結婚證的,由於彩禮的數目也在不斷的增加,還是需要請一個專業的人士過來幫您處理比較好。

沒有領取結婚證,彩禮也是可以退還的,男女雙方同居之後未領取結婚證,不存在離不離婚的問題,可以直接解除同居關係,但是如果同居時間已經超過兩年的話,不能要求對方返還彩禮,如果同居時間未超過兩年,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對方返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