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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歸還彩禮嗎

彩禮 閱讀(2.44W)

男方提出離婚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女方要不要退還,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執行,依據不同的情形而定。
1、如果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男方給付的彩禮應該返還;
2、如果已經登記結婚,結婚時間比較短或者確未共同生活,實質性的夫妻生活並沒有開始,雙方沒有建立起夫妻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男方給付的彩禮應該返還;
3、如果一方因彩禮的給付造成其生活的絕對困難,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條件的支援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訴訟主張;對於男方結婚超過1年以上的,原則上不支援一方要求退還彩禮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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