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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贈送給男方的聘禮能要回嗎

彩禮 閱讀(1.23W)
女方父母贈送給男方的聘禮能要回嗎
律師解析:1、聘禮的性質與彩禮相似。女方父母贈送給男方的聘禮是否能要回要視情況而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沒有領取結婚證的;
(2)領取結婚證但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
(3)姻因給付彩禮,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2、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可以要求返還彩禮。男女雙方已經結婚登記,並且共同生活的,離婚時、婚前給付彩禮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除非因婚前彩禮給付,離婚時、婚前給付彩禮一方生活嚴重困難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