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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兒判給女方男方能要回嗎?

離婚後女兒判給女方男方能要回嗎?
律師解析:孩子撫養權判給女方後還能不能要回,要看是否更有利於孩子成長。撫養權的歸屬是以保護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為前提,根據雙方的經濟情況、生活條件和有利於孩子健康生活等因素具體分析判定的。法律規定只要一方有嚴重疾病或吸毒、賭博、虐待兒童等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情況,另一方就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雙方視情況協商好即可,協商不了的可以上訴法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