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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彩禮歸屬於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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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彩禮歸屬於誰

一、一般情況下彩禮歸屬於誰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彩禮一般是男方給予女方的財產。

第一,彩禮一般來說是男方給予女方的贈與,帶有締結婚姻的目的,目的達到就歸送贈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不是雙方存續期間共同取得,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如果贈與彩禮了,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第二,嫁妝同彩禮一樣,在司法實踐中視為女方的贈與。對於陪送嫁妝,嫁妝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根據二人是否進行婚姻登記和約定來進行判斷。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通常彩禮超過10萬違法嗎

彩禮超過10萬是不違法的。

彩禮,屬於風俗習慣,各地有不同的作法,數額多少,根據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定,有的女方在結婚後把彩禮帶到婆家,高價彩禮,已引起中央重視,下發檔案進行治理;

在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彩禮,協商不成的,根據當事人提交的證據以及相關規定判決是否返還。

1、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五、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推廣積分制、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等做法,加大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封建迷信等不良風氣治理,推動形成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

目前沒有確切的法律規定彩禮一定在多少額度以內,所以支付多少彩禮都是不違法的。一般彩禮是男方支付給女方,如果支付了過高的彩禮金額,符合法定條件是可以進行返還的。如果故意不退還彩禮金額的話,則可以向法院進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