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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以後結婚還用給彩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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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以後結婚還用給彩禮嗎?

一、明年以後結婚還用給彩禮嗎?

明年結婚要彩禮並不違法,國家沒有禁止女方接受彩禮,而是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索取財物和適當彩禮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禁止利用婚姻索取財物是反對天價彩禮。所以國家並沒有規定不要給彩禮,彩禮是中國的傳統習俗,肯定是要保留的。彩禮指婚戀中送給對方的聘禮或禮金。婚前給付彩禮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如果彩禮由一方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彩禮未轉入男女雙方共同財產,由女方家庭持有,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於每個地方的傳統習俗不一樣,有的是提親當天給,有的是定親當天給,還有的是婚禮前一天給。

二、《民法典》對於婚姻索取財產的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第一千零四十四條 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綜上所述,彩禮的具體認定,是需要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的結婚情況所認定的事項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存在異議的,或者符合退還彩禮的有關條件的,是可以要求對方退還處理的,也可以起訴到法院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