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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年後離婚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嗎

彩禮 閱讀(1.34W)
結婚一年後離婚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嗎
返還彩禮的時候首先需要區分該筆財產是否屬於彩禮,著重同婚前贈與相區別。人民法院對於當事人訴請返還彩禮的條件,應當首先根據雙方或收受錢款一方所在地的當地實際及個案情況,確定是否存在必須給付彩禮方能締結婚姻關係的風俗習慣,否則只能按照贈與進行處理。
這個情況要看具體而定。根據《婚姻法解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關於彩禮返還大致分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只訂婚未結婚,那麼如果解除婚約,則彩禮全部返還男方,無論誰提出解除婚約都是全部返還。
2、如果結婚時間沒有超過一年,雙方又離婚,可以返還部分彩禮,各地的法院掌握的返還比例的裁判尺度不盡相同,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3、如果結婚的時間超過一年,那麼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彩禮一般不予返還。
例外情形只有兩種: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