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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協議中未分割的財產後期可以分割嗎?

財產分割 閱讀(9.71K)

關於離婚協議中未分割的財產後期可以分割嗎?

一、關於離婚協議中未分割的財產後期可以分割嗎?

可以在後期進行分割處理,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二、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 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 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 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據此,如果是通過協議離婚,且已辦完了離婚手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法院應予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如果一年後才訴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

對於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情況,應當結合實際由雙方協商後進行合法的認定,如果雙方約定暫時不對相關財產進行分割處理的,可以依照雙方約定的情況來處理,後期再提出財產分割顯然是可以的,但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要求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