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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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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

陪嫁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

1.我們都知道嫁妝是女方的父母贈予女方的,屬於女方個人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按照我國民間傳統風俗習慣,結婚時,父母都是將嫁妝錢單獨給予女方,而不是贈與夫妻雙方,所以從這點來看嫁妝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2.嫁妝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呢?如果按照婚姻法來看的話,夫妻婚後所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都屬於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在很多民間地區還是保留傳統習俗,女方孃家陪送的嫁妝,都應當是女方的婚前財產或女方的個人財產。

3、結婚登記後陪送的嫁妝一般應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因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陪送的嫁妝就屬於父母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妝時明確表示是贈與女兒一方,陪送的嫁妝就如前所述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共同分割。

嫁妝的相關法律規定

1、嫁妝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要根據情況來判斷,如果是兩人在領取結婚證之後給予或者沒有對嫁妝做出明確的歸屬,如果是這兩種情況的話,嫁妝應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2、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嫁妝一般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女方個人所有。如果女方為結婚購買的嫁妝,雖然兩人已經領證但是沒有舉辦結婚儀式,而且夫妻雙方沒有生活在一起,那麼都屬於女方的財產。

3、在審判實踐中,處理離婚案件事都認為女方陪嫁的財產屬女方所有,男方購置財產就是男方的財產。這樣處理也比較符合風俗習慣,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

女方結婚時父母賠送的嫁妝是屬於個人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是不需要進行平均分配的離婚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個人婚前財產不參與分割。在婚姻中沒有過錯的一方有權力要求有過錯的一方進行損失賠償,前提是有法律證據,否則不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