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陪嫁女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 閱讀(1.08W)
陪嫁女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陪嫁是共同財產嗎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嫁妝是女方的父母贈予女方的,是女方的個人財產,不應予以分割。依照我國不少地方的民間傳統風俗習慣,女方孃家陪送的嫁妝,是結婚時女方的父母給予女方的,應認定是女方父母對自己子女的單獨贈與,而不是贈與夫妻雙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財產或屬於女方所有的個人財產,而不屬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婚姻關係依法確立,夫妻在此後即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都應歸夫妻共同所有。但是,依照我國不少地方的民間傳統風俗習慣,陪嫁是共同財產嗎 ,女方孃家陪送的嫁妝,應被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或屬於女方所有的個人財產,而不屬贈與給結婚的夫妻雙方共有的財產。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選“諮詢我”線上諮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