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夫妻單方按揭購房離婚時怎麼分配房產?

財產分割 閱讀(2.7W)

夫妻單方按揭購房離婚時怎麼分配房產?

一、夫妻單方按揭購房離婚時怎麼分配房產?

夫妻單方按揭購房的,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可以分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協議分配,夫妻共同財產一般都是平均分配。婚後以共同財產購買的不動產屬於共同財產,如果以個人財產買的屬於個人財產。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一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二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需要明確的是,離婚時夫妻分割財產應當堅持公平平等的原則,也體現在財產所有權的公平之上,即婚前財產不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不可以進行財產分割。在具體的財產分割上,雙方應當進行協商解決,只有在夫妻共同財產達成一致意見也能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