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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子沒有女方名字嗎屬於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2.49W)

離婚房子沒有女方名字嗎屬於共同財產嗎?

我們周邊隨處可見的,也就是關於離婚相關刑事訴訟了,那麼對於當事人來說,可能會有一些迷茫,所以我講述一下離婚房子沒有女方名字嗎屬於共同財產嗎?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只要夫妻雙方共同付出的都是屬於共同財產。具體看下文。

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

2.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6.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7.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 。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

那麼我們在閱讀本篇文章之後,也就能夠清晰的知道,什麼樣的情況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這也就能夠解釋了,一些人在對夫妻的共同財產上存在的疑慮了,離婚房子沒有女方名字嗎屬於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也只是個例,如有疑問,請隨時諮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