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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財產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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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財產的界定

民法典對婚後財產的界定是怎樣的呢?民法典中的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下面,本站為您詳細介紹關於婚後財產界定的法律知識。

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一、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二、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 工資、獎金;

②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④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