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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關於離婚後財產訴訟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財產分割 閱讀(2.24W)

婚姻法關於離婚後財產訴訟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一、婚姻法關於離婚後財產訴訟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離婚後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二、起訴分割財產的流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由此可見,離婚以後重新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沒有什麼不可以的,而且,明知道當初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存在著問題,但是也一直沒有任何維權行動的這些人畢竟是少數。關係到打官司的這件事情的話,大家要知道永遠都不可能是隨時隨地都能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