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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出軌離婚財產怎麼樣分?

財產分割 閱讀(1.16W)

結婚出軌離婚財產怎麼樣分?

一、結婚出軌離婚財產怎麼樣分?

首先婚內出軌不是法定的離婚條件條件,而是需要達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程度作為判決離婚條件之一,這點在我國《婚姻法》第32條中有明確的規定。發生婚內出軌後,無論是過錯方或者是無過錯方,都有權提出離婚,而並非像大家所認為的只有無過錯方才能起訴。

在通常情況下,單純的出軌行為是不構成法律上的過錯行為的,而只是簡單的道德問題,只有像我之前說過的,達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程度,才能認定為過錯行為,才能依據《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相關規定,向過錯方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另外,法院在審理此類離婚訴訟的過程中,原則上不會因為一方出軌而影響共有財產的分割及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問題,所以大家不要想當然的認為婚內出軌等同於同居。

二、離婚賠償法律條件: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2、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3、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4、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一方在婚內出軌的,並不構成法律上規定的有過錯方,所以對方一種是不可以要求多分財產的,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的夫妻共同財產認定情況來進行處理,雙方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以必須要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情況達成一致意見。